新生須持《錄取通知書》、《外國留學人員來華簽證申請表》(JW201表/JW202表)、《外國人體格檢查記錄》及血液化驗報告(均須原件),前往中國大使館(領事館)申請來華學習簽證。
學習期限超過6個月的留學生須持學習簽證(X1簽證)入境。該簽證的有效期限為30日,入境后必須在30日內辦理居留手續(xù)。請根據(jù)《錄取通知書》上的報到時間來校報到,請勿太早入境。留學生來校注冊、交費后方可辦理居留手續(xù)。
學習期限在6個月以下者可持學習簽證(X2簽證)入境,在簽證注明的期限內在中國居留,不需辦理居留手續(xù)。如需延長原定學習期限,則應在簽證有效期滿前辦理居留手續(xù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