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不法分子冒充學校工作人員打電話或短信通知將錢匯入××××賬號。實際上,請家長將現金打在學校發(fā)給新生的銀行卡上就沒問題了。
2.不法分子冒充班主任或學院管理人員向新生收取班費、管理費、學雜費、培訓費或其他各種費用。實際上,新生報到的繳費統一由學校財務處辦理,并開具票據,沒有其他任何收費。
3.不法分子冒充學生會干部或學生新生收取服務費或向新生推銷手機、電話卡、生活文具用品(如洗發(fā)水、化裝品、文具)。實際上,校園內設有中國移動通信公司的網點和小超市,不要貪便宜從個人手中購買,而應到店鋪中購買。
4.遇到“促銷中獎”、“免費試用”、“贈送紀念品”、“交費介紹勤工助學”、“交費安排工作”等情況,都要保持高度警惕,防止被騙被搶。